指示詞

手語中,若提及某個對象(人事物地等),常以指直指其事,或畫一範圍來表示特定或限定的複數對象或地點。使用時除了以單手打出指示詞,也會同時以另一隻手打出代名詞(或具代名詞用法的名詞、數字等),雙手配合,以表示某個限定對象;此外也常假借身前某個特定空間來表示所要指示的對象,再以指直指其事。
常見的表示法有以下幾種:(指示詞皆以右手表示)

1. 表示某特定對象:  如他們那裡這裡

2. 表示範圍、場域:如:地方房子裡鄰居

3. 表示基準之上/下或範圍之外:如:以上以下20以上左右外面/其他

4. 與排序或數字結合表示項次:如:第一(項)

指示詞多數與名詞或代名詞同時出現,若僅以單手打出,也必定與上文某事物、某個特定空間或方位相互搭配,以表示所指的對象。